一出租车连续两次违法被查 驾驶员分别被处以1000元和2000元罚款
今报柳州讯(记者石红星)2月13日,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报一辆出租车四内天两次顶风违法的典型案例,驾驶员甘某雄分别被处以1000元和2000元罚款。
在春运以及春节期间的出租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中,柳州市二运出租车公司的一辆车牌号为桂BT3935的出租车,四天内就因连续两次顶风违法被查处。
1月30日下午3时59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中大队执法人员在映山街巡查时,发现桂BT3935出租车驾驶员甘某雄驾驶该车搭载乘客一人,从汽车南站至青云,期间与乘客约定运费10元,未开启出租车计价器结算运费,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2月2日上午10时许,该车驾驶员甘某雄在莲花客运站运送三名女乘客到柳江区拉堡镇,期间擅自拼车搭载一名男乘客到基隆开发区,并与该男乘客议价收取运费20元,被该支队鱼峰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二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甘某雄在违法被查后不思悔改,顶风作案,其议价经营和强行拼客的违法行为,已被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别依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广西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处以1000元和2000元的行政处罚。2月12日,甘某雄缴纳了罚款。据执法人员介绍,目前二运出租车公司亦已经停了甘某雄的班。
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对出租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严打顶风侵害乘客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好柳州出租车行业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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