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内一的哥被重罚两单 一次1000元,一次2000元
2月2日,交通执法人员在莲花客运站查到该出租车存在违法行为。(通讯员 张宝文 摄)
记者 吴祉婧
通讯员 李健春
晚报讯 如今,柳州市出租车乱象整治行动正处高压态势,却有出租车敢顶风违章,3天内出现两次违法行为,情节十分恶劣!昨日,记者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简称“交通执法支队”)获悉,柳州市第二运输责任有限公司汽车出租分公司(下简称“二运出租车公司”)一辆车牌号为桂BT3935的出租车因两次违法行为,被开出1000元、2000元的两张罚单。
据了解,交通执法支队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二运出租车公司的桂BT3935号牌出租车违法情节非常恶劣,在短短的3天内,先后出现了两次违法行为。目前,该出租车已被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查处,此案也成为柳州市出租车乱象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典型案件。
1月30日15时59分,交通执法支队城中大队执法人员在市映山街巡查时,发现该出租车驾驶员甘进雄搭载乘客1人,未开启出租车计价器。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该车从汽车南站搭载乘客至青云路,与乘客约定运费10元,此举属于议价经营的违法行为。
2月2日10时10分,甘进雄驾驶该出租车,在莲花客运站搭载3名女乘客到柳江区拉堡镇,其间擅自拼车搭载1名男乘客到柳江区基隆开发区,并与该男乘客议价收取运费20元。其强行拼客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支队鱼峰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处。
甘进雄在违法被查后不思悔改,顶风作案,交通执法支队依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广西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其两次违法行为分别处以1000元和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其违法被查处的执法信息通报柳州市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诚信考核扣分,加强从业教育培训。
据统计,2月份以来,交通执法支队已受理出租车有效投诉71起,均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对存在违法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下一步,该支队将加大对出租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维护好全市出租车市场的经营秩序。
新闻推荐
2月11日,记者从柳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在今年春节前后,柳州警方共查处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91起,行政处罚91人。由...
柳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柳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