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毒资 结伙偷电缆电线 一名80后“瘾君子”获刑2年零7个月

柳州晚报 2019-01-07 11:34 大字

通讯员 周敏华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 80后男子麦某是一个有着8年吸毒史的“瘾君子”,为了筹集毒资,他竟伙同他人先后两次跑到同一小区盗窃电梯井里的电缆、电线,最终东窗事发。近日,记者从柳江区人民法院获悉,麦某因犯盗窃罪已于近期被该院依法判处2年零7个月有期徒刑。

据了解,麦某今年36岁,来宾市忻城县人,只有初中文化,案发前租住在柳江区基隆开发区,无业。就在前年,他还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鱼峰区人民法院判处过7个月有期徒刑,直到去年1月才刑满释放。然而,出狱仅3个月后,他又伙同老乡麦某平和麦某华干起了盗窃的勾当。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4月16日12时许,麦某伙同麦某平(另案处理)来到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某小区2栋2单元,使用剪钳将2单元电梯井内价值4320元的胶皮电线剪断后盗走。6天后,他又伙同麦某平、麦某华(另案处理)来到该小区2栋1单元,使用剪钳将1单元电梯井内价值1.76万余元的电缆、电线剪断。不过,在转移这些电缆、电线的过程中,他们被施工的工人发现,遂丢下部分被剪断的电缆、电线逃跑了。

去年5月14日15时许,麦某在拉堡镇基隆开发区某出租屋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时,办案民警还从其住处查获剪钳、套筒、内六角“硬弓”等作案工具。由于被抓获前曾吸食过毒品海洛因,麦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后又因涉嫌盗窃罪被转为刑事拘留。

据麦某归案后交代,他和麦某平、麦某华都曾在工地上做过建筑工,由于没有钱花,便商量一起去工地偷电线和电缆变卖换钱。麦某表示,卖电线分到的钱均被他用于购买毒品和生活开支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曾因贩卖毒品被判过刑,且在出狱后5年内再次故意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上月,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麦某2年零7个月有期徒刑,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其向相关被害人、被害单位退赔经济损失共计2.196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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