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东墙补西墙 挪用农民工工资还债 一包工头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获刑
拿到项目部结算的工程款后,包工头兰某并未按照约定把钱发放给那些在他手底下干活、等着领工资回家过年的数十名农民工,而是将其用于还债、填补个人亏损以及个人花销。眼看着钱花光了,他竟偷偷跑回老家,玩起了失踪。不过,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昨日,记者从柳江区人民法院获悉,兰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于近日被该院依法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
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廖静 周敏华
包工头春节前
拒付工钱玩失踪
事情还得从2018年春节前夕说起。当时,在柳江区某房地产项目工地做外墙装修工程的冉先生、梁先生等66名农民工接到春节停工通知,准备领到工钱就回家过年。然而,当他们正打算找包工头兰某要钱时,却发现兰某竟然不见了,电话也不接。无奈之下,农民工只好分别到工地项目部和柳江区人社局反映。不过,项目部的负责人却说钱早已发放。
原来,2017年5月21日至2018年2月5日期间,广东某建筑公司在承建柳江某房地产项目工程期间,将一些外墙装修工程分包给了被告人兰某,由兰某雇请工人进行施工。后来,兰某便雇请了冉先生等人到工地施工。从工程开始至案发期间,兰某按照工程进度陆续从广东某建筑公司柳江某房地产项目部获得工程结算款共计152.9万余元。然而,他并没有将这些结算款用于支付冉先生等66名工人的工资,导致拖欠这些工人工资共计105.7万余元。
经协调,广东某建筑公司柳江某房地产项目部在2018年2月14日(除夕前一天)代为垫付了兰某拖欠冉先生等66名工人工资共计59.5万余元。同年3月12日,柳江区人社局向兰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付清拖欠冉先生等人的工资。然而,到了责令期限,兰某仍未支付工人工资。为此,柳江区人社局将兰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同年3月15日,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前往兰某家中将其传唤归案。就在当天,广东某建筑公司向冉先生等66名工人垫付了剩余的46.2万余元工资。
自愿认罪
被判10个月有期徒刑
据了解,被告人兰某今年50岁,柳州本地人,只有初中文化,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过刑。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长期承包外墙涂料工程。据兰某归案后供述,2018年2月9日广东某建筑公司财务人员往他的银行卡里打了59万余元工程款,按照之前和工人的约定,他得到这笔钱后应立即将其作为工钱支付给这些工人,但他却没有这么做。
兰某表示,他将这些钱拿去偿还之前在河池做工程亏欠工人的工资、在柳州其他工地的亏损和拖欠工人的工资,以及偿还私人借款了,“剩下的钱我自己用了。”钱用完后,他见无法支付冉先生等工人的工钱,又怕对方找他要钱,便在2018年2月10日下午偷偷坐班车回老家躲了起来。
2018年12月25日,柳江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兰某以隐匿行踪等方法逃避支付工人劳动报酬105.7万余元,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和坦白情节,并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兰某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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