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彰显温情
柳江区法院法官在手语老师的帮助下,与聋哑当事人交流沟通。 图片由柳州中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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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春楠通讯员覃柳苏
“能领到司法救助款,我们真的很感谢法院……”10月25日上午10时,柳州市柳江区法院召开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向7个执行案件的12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款39万余元。
据介绍,这12名困难申请执行人,有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也有追索劳动报酬的,但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后,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信息以供执行。
“发放司法救助款,主要目的是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增强他们面对生活困境的勇气和走出困境的决心。”柳江区法院副院长郭德勇说。
当日,领取司法救助款申请执行人中有4人是聋哑人,柳江区法院还特地邀请残联的手语老师来到现场,为他们做手语翻译,帮助理解发放流程、顺利领取救助款。
随后,柳江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韦作鼎又带着98543元司法救助款,专程来到位于柳江区成团镇莲花村申请执行人韦庆家中送发司法救助款。
2016年,17岁的韦庆骑电动车和一辆逆行的三轮摩托发生碰撞,韦庆在事故中受伤,左肾被切除,后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2017年,经法院判决,由三轮摩托驾驶人韦某利赔偿韦庆96342元,并负担诉讼费2201元。在被执行人韦某利无钱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情况下,本就不宽裕的韦庆家更是一贫如洗。父母离异、父亲身患残疾、哥哥因意外事故去世、弟弟还在读书,一家的经济来源主要靠亲戚救济,还有每月400多元的低保金和父亲100元的残疾补助金。韦庆出事以后,大部分借来的住院费,至今无力偿还。
韦庆接过司法救助款后,激动地向法官表示感谢。近年来,柳州市法院推动建立起“法院+政府部门”的联动救助模式。2016年以来,柳州市法院共对581名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累计救助金额近7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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