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广西日报 2018-06-29 17:39 大字

韦青(原柳江县宇记美食螺蛳粉经营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45022119xxxx050034):

因你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依法催告你履行义务。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柳)食药监食罚催〔2018〕2号,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你对我局作出的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不服,可于收到本催告书后3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柳州市海关路西一巷2号

联系电话:0772-26100450772-2610312

联系人:熊艳卓远华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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