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家人闹矛盾后“要闹出点事情”:报假警、掌掴民警、挟持人质 荒唐男子“如愿”领刑蹲“班房”

南国今报 2020-06-18 14:07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钟华)柳城县一男子,因与家人闹矛盾,便赌气想着“要闹出点事情”来,好让民警把他抓进看守所,以此气气他的家人,于是他报假警、随后又袭击前来处警的民警,还持刀挟持人质……果然把事情闹得足够大,结果他遂了自己的“心愿”,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以其犯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今年22岁的乔某彬,是柳城县马山乡农民。今年2月6日,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和抢劫罪被逮捕。

经柳城法院审理查明,乔某彬因与家人闹矛盾,萌生了制造事端让司法机关把他抓进看守所的想法。1月24日晚11时许,乔某彬酒后打电话报警称,他家位于马山乡马山村的旧房子被人放火焚烧。马山派出所接报后,民警即赶到现场处置。民警调查得知,房子是乔某彬自己丢烟头造成失火烧的,便对乔某彬谎报警情的行为进行了口头批评。可乔某彬不但不服教育,还突然出手掴了民警两巴掌。

掌掴民警后,乔某彬又手持镰刀跑到高速公路马山服务区,持镰刀威胁服务区工作人员卢某,并抢走卢某的现金825元及中华牌和真龙牌香烟各一包。随后,乔某彬继续持镰刀挟持卢某与民警对峙。此间,他还将驶入服务区的一辆小汽车车窗玻璃砍坏,试图威胁司机刘某停车让他上车逃离,但刘没有停车。

接着,乔某彬又继续挟持卢某逃离服务区往自己家走。在半路上,乔某彬将抢来的钱及真龙香烟还给了卢某,并下跪向卢道歉。在把卢某带到家后约半个小时,乔某彬便将卢某释放。随后,他拨打110电话表示投案。

事后,乔某彬的亲属代他向车窗被砍坏的刘某赔偿了4178元,取得了刘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乔某彬的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他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要依法从重处罚;他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他的亲属主动代他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乔某彬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柳城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乔某彬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一审宣判后,乔某彬没有上诉,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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