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拒付车费 还追打司机 男子酒醒后赔偿受伤司机3000元

桂林晚报 2019-04-19 10:55 大字

覃某(右)追打石师傅。

本报讯据《柳州晚报》报道,4月15日下午,出租车司机石师傅搭载一名乘客到高新一路,哪知,该乘客拒付36元的打车费,下车后还追打他。原来,该男子喝多了,酒醒后,他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买单,赔偿石师傅3000元。

“我被乘客打了!”当天下午6时许,石师傅报警称,他从柳南区民鑫市场搭载一男子到高新一路,对方不愿付车费,他们发生争执,而该乘客竟踢出租车车门,还下车打人,他右肘、右膝均有皮外伤。

城中巡警大队110警务中队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黑衣男子正在追打黄衣男子。听到警笛声后,黑衣男子才停止追打,但仍骂骂咧咧。民警欲上前了解情况,黑衣男子极不配合,甚至想开溜,民警果断将其控制带上警车。民警走访周围铺面,询问路人,大家均证实出租车司机被追打的情况。

后了解得知,黑衣男子姓覃,今年33岁,柳城县人。石师傅告诉民警,当时计价器显示费用为36元多,覃某喝多了酒,自称没有现金支付车费,也拒绝微信支付,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民警调取附近的监控视频,看到覃某确实追打石师傅,追打过程将近10分钟,其间还绕着两辆车追打,覃某甚至追了几十米远,石师傅先后三次被打倒在地上,手机也被打掉。

之后,民警将覃某及石师傅一并带至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看到,覃某脸上、手上也有多处擦伤,原来,在追打石师傅过程中,他摔倒在地,头部也摔出个大包。民警及时通知覃某的家人,告知该情况。

当天晚上9时许,覃某稍微酒醒了。最后,经民警调解,双方协议后达成和解,覃某向石师傅道歉,一次性赔偿石师傅3000元,包括医药费及车辆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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