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香烟 五人涉嫌非法经营受审

南国早报 2018-11-21 16:19 大字

柳城讯11月19日,柳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等五人涉嫌非法经营案,涉案总金额高达56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月初,被告人张某伙同韦某预谋私卖香烟,从中获利,并安排被告人兰某提供中转存储场所,安排被告人韦某平、韦某扬帮助运输香烟。2018年1月15日晚,张某通知韦某平、兰某到柳城县马山高速路口接货,韦某平、兰某接货后将香烟存放在兰某位于柳城县寨隆镇仲村屯鱼塘的钢架棚内,共计60箱。1月16日晚,韦某平、兰某、韦某扬驾车到钢架棚内,正在卸货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缴获未取得国家相关经营合法手续的红双喜、阿诗玛等香烟共计4022条。经鉴定查获的4022条香烟全部为真品卷烟,价值56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韦某、兰某、韦某平、韦某扬等人在无香烟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香烟,其行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

(张秋华郑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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