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去世 存款取不出 怎么办? 继承人无奈上法庭,后持法院调解书顺利取出存款
通讯员 韦小玲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碰到这样的难题——被继承人在银行有存款,但由于被继承人已经去世而其他人不知道密码,导致这笔钱无法取出。面对此种情况该怎么办?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家事庭就调结了这样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让当事人得以取出存款。
今年3月,原告韦先生的配偶蓝女士因病去世,蓝女士生前在银行有存款共计2万余元。因蓝女士去世比较突然,韦先生及其子女均无从知晓该银行存款的支取密码。无奈之下,韦先生与其子女协商并向律师咨询后,韦先生作为原告到柳城县法院起诉其子女大韦、小韦,请求法院对上述存款的遗产继承进行处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韦先生确为被继承人蓝女士的配偶,其与蓝女士均系初婚,婚后生育子女两名,即大韦、小韦。被继承人蓝女士的父母均先于蓝女士死亡。案件的原告韦先生、被告大韦、小韦是被继承人蓝女士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两被告均表示放弃对蓝女士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并一致表示上述全部遗产由原告韦先生继承。据此,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制作了民事调解书。韦先生持法院调解书得以从银行取出蓝女士的该笔存款。
法官表示,被继承人去世后,往往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的存款无法提取的情况发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80年11月联合颁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当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由此可见,面对此种情况时,当事人可通过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或通过起诉获取法院的裁判文书,方可向银行提取被继承人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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