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夫妇分居25年后诉讼离婚 经家事法官调解,和平分手
今报柳城讯(记者钟华通讯员黄茜)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调解了一起花甲夫妻的离婚官司。已经分居了25年的老两口,仍然为了当年的家庭矛盾、子女抚养问题争执不下。家事法官语重心长的调解,终于令他们能够心平气和地和平分手。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是62岁的隆某。她的丈夫阳某,今年已66岁。1984年,隆某与阳某按照民间习俗举办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结婚后,隆某带着一个3岁的女儿,来到阳某家中生活,但双方一直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属于事实婚姻。
隆某和阳某结婚后,育有一女一子。然而,婚后生活却不尽如人意,夫妻经常因为琐事吵架。据隆某说,阳某的脾气比较暴躁,常常因为言语不合动手打她。1992年,隆某带着她当年带到阳家的大女儿,离开了阳某。她这一走,夫妻俩就分居了25年。如今,孩子们都已长大成家,但这对老夫妻之间的矛盾,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化解。
家事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开展了庭后调解,针对双方当事人所关注的矛盾焦点进行化解。隆某对阳某打她一直耿耿于怀,她还说,就连分居之后偶尔在街市上遇到,阳某还会追打她。隆某表示,现在她年纪大了,再也没有力气四处躲避阳某的追打,所以坚决要求离婚。阳某却不同意离婚,除非隆某向他支付1万元,理由是补偿他含辛茹苦独自将一对儿女拉扯长大。
家事法官的调解语重心长:“步入花甲之年,应该具有宽阔的心怀,心境开朗豁达,遇事能够拿得起放得下,凡是都能够冷静地对待。”法官提醒隆某和阳某,子女都已长大成人,该是他们放下恩怨安享晚年的时候了。两个老人被打动了,他们都愿意作出一些让步。
最终,隆某和阳某经过慎重考虑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隆某向阳某补偿4000元,案件受理费由隆某承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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