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实施“惠民礼葬” 倡树文明新风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化强 通讯员 田宝宗 吴世翠)“今天,我们在这里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悼念平凡而朴实、勤劳而善良的邱汉明老人……”3月14日,沂水县马站镇八大庄村71岁的邱汉明老人去世了,伴随着低沉庄重的哀乐,一场简约而又不失庄重的追思会开始了。
邱汉明去世后,村里红白理事会前来帮忙,送来镇里购买的白花、孝箍袖章,将写有老人名字的追思会横幅悬挂起来。镇干部致主持词,村党支部书记致悼词,在哀乐声中鞠躬送别老人。老人的儿子邱春军说:“以前村里有人去世,买棺材、买孝服、砌坟等费用得花两三万元。如今村里帮忙安葬,全部免费,葬礼办得既体面,又省钱省心省时,帮了我们大忙。”只用了一天,老人的殡葬仪式全部完成。
2017年5月10日,沂水县创新实施了以“惠民礼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在全国率先实行“殡葬全免费”政策,对殡葬过程中涉及的遗体运输费、火化费、骨灰盒费、公益性公墓墓穴和墓碑使用费、碑文刻制费全部免除,群众不花一分钱就能办好“身后事”;整县制推行追思会,群众丧礼政府办,既简约又不失仪式感,彻底取代了旧葬俗,极大深化了殡葬领域移风易俗,促进了乡风文明。
沂水县始终把殡葬改革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殡葬改革列入对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的综合考核体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一起抓殡葬改革的格局。
该县坚持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将县殡仪馆由自收自支单位改制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运行费用和职工工资全部由县财政兜底保障,职工工资待遇不降低,坚持回归公益属性。县里和乡镇设立公墓管理机构,每个公墓配备专职管理员,确保免费安葬和维护管理。县财政投入资金450万元,用于更新高标准环保火化炉、政府集中统一设计建设的公益性公墓,在殡葬服务保障上推动实现人人平等。
距离沂水县道托镇驻地10公里远的龙山公墓,选址在胡家旺村大龙山西北,占地15亩,建成墓穴306座,辐射周边11个村庄。“这里原来是一个山楂园,建公墓的时候全都保存下来了。选址的时候每个村都有二三十个老人来看了,对这里的环境很满意。”胡家旺村党支部书记侯天增说。
沂水坚持县乡财政全额投入,本着“就近就便、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110处,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新建公益性公墓3至5处,每处辐射半径3公里、服务10个村左右,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在推行殡葬改革的前50天里,全县抓紧建成了110处公益性公墓和10万个墓穴,保障了全县10年的安葬需求。
诙谐的台词、生动的表演、感人的剧情……由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和沂水县委、县政府联合推出的《樱桃崮下》,取材于沂水县推行殡葬改革过程中发生的真实事件,展示了农村推动殡葬改革、破旧俗树新风的历程,已演出62场,反响热烈,目前正在山东省各地市开展巡演。
该县还坚持多措并举推进移风易俗,对全县1040个村的红白理事会全部进行了重新组建,建立章程、加强培训、规范行为,在免费治丧服务中倡导移风易俗。建成全国第一个移风易俗教育基地,将移风易俗纳入全县党员干部培训和中小学生学习教育内容,宣传弘扬文明殡葬文化。在总结提炼实践做法的基础上,沂水县于2020年4月出台《沂水县文明殡葬规程》。
截至3月27日,全县已有43127户逝者家庭享受到“殡葬全免费”政策,新去世人员进公墓安葬率100%,累计节约社会殡葬支出10亿元、土地1100多亩、木材4万立方米。文明殡葬已成为全县群众的自觉行动,追思会采用率达90%以上。
沂水县殡葬改革工作得到了各级各界的充分肯定,被中央深改办《改革情况交流》专题刊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被纳入《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省委、省政府20项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方案,被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00多家权威媒体报道,全国已有23个省份的370多个地区到沂水考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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