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首批职工长期护理 保险待遇金开始发放
本报讯 7月28日,沂水县首批19名参保职工的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待遇金完成结算,本次共计发放待遇金1.4万余元。标志着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据悉,临沂市2020年开始全面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是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长期照护的参保职工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
长护险资金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等渠道按年度筹集。筹资标准暂定每人每年10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每人每年55元划拨,同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5元,个人承担30元。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按规定标准纳入长护险支付范围。
参保人谭某某,男,90岁,多年前因突发脑中风后遗症导致上下肢活动不灵、言语不清,常年躺在床上,无法交流和活动,连吃饭、擦身甚至如厕都需家人照护,其老伴没有退休金,身体不好,仅有一个闺女,没有正式工作,只能靠打点零工支撑这个沉重的家庭。其家属获悉长护险政策实施后,递交了申请资料,中国人寿沂水支公司联合沂水县医保局第一时间上门评定,并将相关政策做了详细讲解,其家属一度哽咽道:“以后每天会有40元的额外补贴,闺女也不用那么累了,这笔钱可以让家里宽裕不少。”
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的重要民生举措。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在市、县医疗保障局正确指导下,中国人寿保险临沂分公司作为长护险承办机构,秉承“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宗旨,快速有序推进政策宣传、案件受理、失能评定、待遇支付等各项经办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受理申请130人,经上门评定符合失能人员92人,按规定次月支付失能人员上月的长护险待遇,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照料的经济和精神负担,有效破解了“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难题。(周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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