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湖镇夯实基础助力村集体经济增收
沂水县许家湖镇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总体要求,立足自身实际,整合资本,开发资源,盘活资产,形成了多种发展模式齐头并进促增收的良好态势,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镇70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总收入849万元,平均收入12.1万元;全镇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4个,其中收入在3-5万元之间的村12个,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22个,其中收入在16万元以上的15个。全镇村集体自我“造血”,自我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压实责任,提供组织保障
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区书记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经济薄弱村“清零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许家湖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及《许家湖镇2019年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压实工作责任,将村级增收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工作时限精确到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把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关,镇党委将开拓创新能力和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能力,作为选拔任用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的重要标准,大胆启用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人,提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
积极尝试,扩容增收渠道
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积极进行旧村改造,把开发建设的沿街楼房店面作为集体资产,合理确定租赁期限,收取相关费用增加村集体收入。对农村财务集中清理,各村进一步摸清了资源底子,经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表决后,将村集体的矿山、林地、水面、河流等自然资源承包租赁出去,规范承包合同,收取承包费,增加村集体收入,这是目前全镇各村集体增收的主要途径。结合本村产业发展实际,本着集体增收、农民增利的原则,通过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充分发挥该镇旅游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区域性旅游资源,打造长虹岭田园综合体、花溪谷休闲农业园区等,通过自主开发或引进主体参与等方式,开发休闲、文化、农家乐和生态观光农业,增加集体收入。全面发动各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搜集投资信息、招商线索,强化项目落地推进服务。由村基层干部或群众招引并落地的项目,镇政府每年将落地项目实现的国税体现在地方财力的5%兑现到村集体,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
完善制度,规范运行体系
一是对村级增收工作实行目标化、项目化管理。建立《村级增收村情工作台账》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台账》,严格落实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严格监督各村落实财务预决算、现金管理、开支审批、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二是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增加村级财务公开力度,加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格执行考核激励制度,将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列入农村工作千分制考核,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指标。
戚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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