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位“沂蒙和谐使者 ”公示 每人每月将享千元津贴

沂蒙晚报 2018-12-12 17:32 大字

本报12月11日讯 (记者唐丽丽)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临沂市共有刘茂祯等10人入选第三届“沂蒙和谐使者”名单,目前已公示。

据悉,第三届“沂蒙和谐使者”人选名单为:沂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主任刘茂祯、临沂市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张培会、临沭县民政局科员刘云、临沂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科员鞠高峰、郯城县烈士陵园科员倪真、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科员陈茂彬、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曹文丽、平邑县地方镇敬老院院长赵文方、莒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科员张玲、兰陵县康华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中心主任朱元桂。

据介绍,为加快推进临沂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014年,临沂市出台《“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沂蒙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突出的专门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

“沂蒙和谐使者”从全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领域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专业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中选拔产生。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在同等条件下可被优先评选。

据了解,“沂蒙和谐使者”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选拔1次,每次10人,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间,被选拔为“沂蒙和谐使者”的社会工作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同时被纳入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库,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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