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法院:司法改革“对接”群众需求
沂水,地处沂蒙老区,享有“千 年古县”的美誉。沂水法院年受案 1.3万件,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超过200件,收案数量持续增长高位不下。如何应势而为,迎难而上,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让司法改革“ 对接” 科学发展和群众需求,成为沂水县人民法院的司改核心之路。
特色巡回法庭护航民生
“旅游法庭吗?我是旅游局的,在荧光湖景区发生一起纠纷,请前来处理。”15分钟后,旅游巡回法庭张树银法官赶至纠纷现场。原来是河北省邯郸市王女士在沂水地下荧光湖景区参与滑道项目时,不慎摔倒,导致骨折被送医院治疗,因景区与王女士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王女士遂向旅游局投诉。接到信息后,旅游庭法官迅速赶到现场,通过耐心地辩法析理,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不到两个小时就化解了矛盾纠纷。
沂水是全国著名旅游县,建成开放景点16处,每年接待游客600万人。该院在沂蒙风情全域旅游服务中心设立了全市首个“旅游巡回法庭”,专门受理游客在景区吃、住、行、游、娱过程中与旅游经营者和服务者发生的旅游纠纷。旅游巡回法庭接受电话或短信起诉,并承诺接诉后 45 分钟之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目前,沂水法院旅游法庭共计巡回办案24次,调处纠纷25 起,受理旅游案件3 件,全部调解结案。
此外,沂水县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职能,先后设立全省首个“服务***巡回法庭”,负责审理***工作所涉及的案件,尤其是涉农、涉贫类案件。服务***巡回法庭对贫困户起诉的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 目前,已审、执结涉贫案件6件,审理期限均不足15个工作日,较好地维护了贫困户的合法权益。
专业审判团队进入“速”时代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交通事故受害人乔某从起诉到执结,仅用了 45天,就拿到了28 万余元的赔偿款,这得益于该院的专业化审判团队。
该院在县交警大队成立了“解晓田法官工作室”,精选三名审判员、两名法官助理、三名书记员和一名辅助人员,专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交警部门重点在事故的认定,当事人可以在社会法庭进行第一轮调解,如调解成功,经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后,案件结案。调解不成,进行立案、保全、审理,不但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和财产保全、先行给付、法院立案、审理等环节的“无缝衔接”,还改变了以往各业务庭室分散办理交通事故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的现象,提高了办案质量及司法公信力。同时,加强了与保险公司、运输公司的联系,由其派专人来对接案件,及时理赔,批量化消化交通事故案件,预计年审理案件800余件。针对金融案件专业特点和数量较多的实际,该院还设立了2 个涉金融案件专业团队,年受理案件2000件左右。
多元解纷机制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
今年6月5 日,田某与武某因事发生口角,既而厮打,田某头部被武某击伤,后田某愤愤然来到了该院,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室先行进行调解。经过调解人员两个小时劝解,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据悉,沂城人民调解室设在沂城法庭,与法官办公区相邻,共有9名工作人员。当事人起诉后,法官在立案初审时,对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简易人身损害赔偿等事实清楚、 争议不大的纠纷,劝导纠纷当事人到人民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室接到案件后,若双方都在场,当场就进行调解,案情复杂的,最迟不超过15天。经人民调解室调解后,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经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产生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不成功、未达成协议的,将转入诉讼程序。这种简便、快捷、免费的调解方式,一举解决了当事人在法院和司法局两头跑、行政处理与司法解决脱节、打官司耗财及期限长的难题。据统计,今年以来,该调解室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2起,其中法庭委托的198起,当事人申请的34起,医患纠纷22起,已成功调处213起,调处成功率92% 。
“司法改革,既是体制的创新,更是服务的创新,要提供更精细的司法服务,满足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新期待。” 该院院长汪曙光说。武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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