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 勇于创新 兰山公证蹚出参与司法辅助“新路径” 主动作为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破题“送达难”

临沂日报 2020-12-07 10:46 大字

在兰山公证处,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的身份是公证人员,岗位职责却是参与法院的司法辅助工作。从送达到执行,都有他们忙碌的身影。

这是兰山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生动写照。这项工作可追溯到2018年5月。这一年,兰山公证处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诉讼文书公证送达业务,帮助法院解决“送达难”这一司法事务的难点和痛点。

殊不知,山东省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则开始于2019年9月。根据《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送达、调解、保全、取证、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兰山公证处被列为首批省级试点单位之一。

从解决“送达难”入手,兰山公证处全面协助法院送达、保全、执行、调解及其他司法辅助事务,走出了一条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全方位跨界合作的司法辅助事务新路径。

公证为民,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

兰山公证参与法律文书送达,就是公证为民的具体体现。

临沂是商贸物流之都,每天流动人口达到200多万人,异地务工、经商人员多,送达遭遇到了严重困难。同时,由于民商事案件大量增多,兰山区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愈发凸显。

如何发挥公证作用,助力法院切实解决“送达难”这一痛点难点呢?兰山公证处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积极探索公证送达服务。

然而公证送达并非易事。有的是提供的住址错误,有的是故意躲着不愿意签收……面对这样的案件,公证人员迎难而上,他们去公安机关查户籍地址,从村东头到村西头挨家挨户地打听……公证人员一边摸索一边前行,慢慢地打开了公证送达的这扇“大门”。

经过半年的送达尝试,公证司法辅助送达业务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兰山公证处与兰山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签署了《合作协议》,对兰山区人民法院送达了一次但未送达成功的案件进行公证送达。

目前,兰山区人民法院和兰山公证处共同设立“司法辅助事务服务中心”,公证处派遣2-3名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入驻法院办公。同时,兰山公证处组建了专职公证送达团队。在完成送达后,由专职审批人员对送达事务完成情况进行审批,并对存在特殊情况的送达进行总结。

从送达开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迈出了坚实一步。

创新举措 多种送达确保流程畅通化

在实践中,兰山公证处是如何送达的呢?不妨从一个案例说起。

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兰山区人民法院。兰山法院前期向被告进行了EMS送达、直接送达,但均未成功。应原告申请,委托兰山公证处送达。

兰山公证处在接收到送达文件后,于2018年7月12日上午派两名公证人员来到被告提供的赵某住址沂南县城A小区。敲门无人应答,拨打电话无人接听。根据线索,公证人员又赶往赵某另一住址沂南县城B小区,经向社区保卫科工作人员打听,得知赵某的父亲就住在这里。然而,赵某的父亲声称并不知晓女儿的下落和电话。

赵某父亲的反应,让公证人员觉得蹊跷。第二天18时,公证人员再次来到沂南县B小区。敲门后,一名女子开门。再三询问下,该女子最终承认自己就是受送达人赵某,她收下了诉讼材料,并在送达回证、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签名。

“三顾茅庐”,终于找到受送达人的这则案例,是兰山公证处不断完善送达流程的一个缩影。

实战出真知。为确保送达流程“高效、无缝、畅通”,兰山公证处创新送达方式方法:查阅送达、预约送达、规范用语送达、逐件登门送达查看、错时送达、查询查阅送达、会同原告带路送达、指导规范填写、张贴送达。

法院将填写好的送达文书移交至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送达文书后,首先通过电话通知送达,若受送达人未到现场,则需要进行上门送达。送达人员在送达前制定出行路线、上门送达的方法,深入到受送达人的村居、社区、小区物业、户籍地派出所查询送达,以及其所经营或工作的工厂、公司、门市进行送达。同时,根据四季天气的时间变化,结合受送达人早出晚归的生活习惯进行错时送达。

自接受委托送达之日起7日内,兰山公证处工作人员至少现场送达两次(工作日工作时间),仍不能送达的在周六或周日再送达一次。

穷尽一切送达的办法,仍不能送达的,就将送达文书张贴在村居、社区宣传栏内。对送达的过程,每一个细节,进行语音、现场拍照录像,全程留痕。

公证参与司法送达,不仅能够见证整个送达过程,及时保全相关证据,而且能够增强法院送达的公信力,减少当事人的质疑,有效预防纠纷,助力司法提速。

深化拓展 “调解协议赋强法”实现履约高效化

诉讼到法院的案件,大多矛盾冲突比较激烈,一定程度上难以调和,由于公证人员长期扎根法律服务领域,对预防涉不动产、金融、家事等纠纷经验丰富,介入判前调解,调解效果更佳。

为此,兰山公证处在人民法庭设立调解室,共同对婚姻家庭纠纷、财产继承纠纷、赡养扶(抚)养纠纷、监护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经济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事项,依照法律法规,参照习惯,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公平、合理、保密的原则进行调解。同时,公证机构对具有给付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和解、调解协议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增强调解文书的执行力度。截至目前,参与调解案件共计170件,成功率达50%以上。

近日,兰山公证处办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事项。

当事人刘某因登高作业导致受伤,与承包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经信访转至调解,经调解,双方一致达成《调解协议书》,承包方对刘某的抢救费、住院费、医疗费以及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赔偿41万元,并在协议签署后十日内赔付。为增强调解协议的履行,对该协议办理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临近赔付期限,公证机构对承包方进行了赔付的催促,承包方在期限内将赔付款项支付完毕。

持续发力 拓宽领域实现公证服务多元化

今年以来,兰山公证处还充分发挥公证在调解、取证、保全、执行等领域的司法辅助试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尝试拓展新领域,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协同化解机制,为沂蒙人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法律服务。

近日,兰山公证处接到当事人石某的求助,经兰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已经生效的某案件,判决将被告名下位于兰山区李官镇的一套房产抵偿债务。为了保全该房屋内的现状,固定证据,预防纠纷,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兰山公证处受理了上述申请,公证人员采取拍照、摄像、制作清点物品登记表的方式对房屋、车库的现场状况进行客观、如实记录。

公证参与保全,为法院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有益的探索。诉前保全、诉中保全以及执行中的保全,兰山公证处均有参与。公证机构指派公证人员,协助配合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保全涉案财产,公证人员采用登记造册、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证据,预防纠纷,诸如此类的保全案件不在少数。截至目前,公证参与人民法院保全事项办理了共计200余件。

公证参与执行的作用亦不可小觑。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征途上,兰山公证处通过公证参与执行,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送达、调查、司法拍卖工作,协助法官清点和管理查封、扣押财物等相关司法辅助工作,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核实材料。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双赢已经成为共识,合作也会越来越顺畅。

兰山公证作为中立第三方的独立身份,实现了公证对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全面承接。试点以来,兰山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共计3000余件(次)。

实干笃行,不负韶华。兰山公证处将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做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助力司法提速的先行者,做公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勇于开拓者,做公证服务临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忠诚践行者。 冯俊辉 潘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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