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纪委监委:促规范抓落实 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张萍 通讯员 刘洋)沂南县纪委监委全面加强机关、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室、巡察办规范化建设,在制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系统形成一揽子规范化建设意见,以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工作始终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运行,保证手中权力不越位跑偏,推进纪检监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成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在阵地建设上,做到挂牌标识、场所设置、制度建设“三统一”,人员、经费、车辆、办公场所“四保障”,达到机构规范化、设备标准化、制度系统化、业务程序化、运行有序化、保障全面化的“六化”目标。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一揽子文件,从监察文书、工作流程、案卷制作等规范工作流程,汇编成册,形成闭环制度管理体系。从软硬件上强化基层纪检建设,为系统推进监督工作提供好工作支撑。
开展“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量化考核办法》,在加强统一领导、打通使用力量、共享信息资源等方面建章立制。派驻机构一方面做好“规定动作”,梳理监督共性问题四大类20条,加强日常监督;另一方面制定“自选动作”,针对联系部门的职能、特点、承担的县里重点工作任务和易发多发问题领域,开展“点穴式”专项监督检查。同时,改变派驻组只监督相关行业领域的做法,由派驻机构牵头开展矿山资源、扫黑除恶方面的监督检查,效果良好。经过一年来的实践,派驻机构立案21起,结案14起,实现办案“零突破”,办案水平和有效监督能力明显提升。
加强巡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人员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将工作程序具体化和规范化。落实内部考核制度,侧重考核发现的问题线索成案率、巡察报告质量、以巡促改、提出纪律监察建议方面的内容。建立双向沟通制度,跟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理顺巡察发现的线索和派驻组、监察室对接机制,提高整体时效性。
深化机关规范化建设。在抓班子带队伍、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内控机制上下功夫,从班子成员抓起,推行“一线工作法”,实行扁平化管理,探索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提升监督质效。以领导决策规范化、业务运行规范化、执纪执法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为抓手,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建立“督办+考核”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开展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等竞赛比武活动,强化执行力建设,提高落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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