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被照一下脸,男子打断邻居肋骨11根 潜逃七年后落网的他终于松了口气
农村大众报沂南讯(通讯员黄传峰)家住沂南县岸堤镇某村的刘某某,因为夜间在村头乘凉时,被邻居用手电筒照了一下脸,便借着酒劲将邻居殴打致伤。
2012年8月6日22时许,沂南县公安局岸堤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辖区某村有人被打伤。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受害人躺在地上,嫌疑人早已不知去向。经调查,嫌疑人系受害人李某的邻居刘某某,李某胸部两侧共有11根肋骨骨折。岸堤派出所多次组织警力对刘某某进行抓捕未果,沂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其批准逮捕,沂南县公安局将其列为网上逃犯。七年期间,民警始终没有放弃对刘某某的追捕,先后几次前往济南、烟台等地对刘某某进行追捕,均无果而返。
今年12月16日,办案民警赴烟台和威海进行摸排,最终锁定刘某某的活动范围在威海市文登区一带。12月17日上午10时许,民警来到一废旧塑料收购点,发现几名中年男子在粉碎塑料颗粒,民警以检查环保的名义对几名男子逐一甄别。当民警对其中一男子辨认时,发现自称叫张涛的该男子神色慌张,经仔细辨认,正是潜逃7年的刘某某。
刘某某归案后,对自己酒后因琐事打伤邻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一时冲动酿成严重后果而感到后悔不已。据刘某某交代,案发当日中午,他在别人家喝了一斤白酒,回家后又喝了一杯散装白酒。当时天气炎热,他拿着草席去村头乘凉,因李某用手灯照了一下其脸部产生矛盾,将李某打伤。案发后,刘某某外逃。由于没有身份证,他只能干些又脏又累挣钱少的工作,所得收入勉强用来糊口。
面对前来抓捕的民警,刘某某松了一口气,称再也不用过提心吊胆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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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沂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