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拍照不拍了,押金却打水漂? 孕婴店:退还押金需顾客提供押金单
本报4月11日讯 (记者赵泽军)“承诺参加活动免费拍照,如今不想拍了,收的押金却不退。”11日,家住沂南的赵先生拨打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他姐姐参加了一家孕婴店组织的集赞拍照活动,并交纳了200元押金,但后来发现活动不如想象的那么好,准备不再拍了,没想到押金却不退。
据赵先生介绍,4月6日上午,他姐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消息,称只要转发朋友圈集赞即可参加免费拍照活动。“为了确认该消息,当时我姐姐还打电话核实了。”赵先生说,他姐姐在将活动链接转发朋友圈并集赞成功后,来到位于沂南县蒲汪镇的该孕婴店兑换,“现场确认时,对方要求每位参与者交纳 200元押金,当时活动要求里并没有提活动押金,但对方说该押金在领取照片时退还,我姐姐也就没在意,并按要求交纳了200元。”
赵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当时孕婴店开具了一张写有“押金200元”的押金单。但后来,他姐姐了解到免费拍摄只给很少的照片而且不给底片时,就不想拍了。8日下午,他姐姐来到该孕婴店要求退押金,遭到拒绝。“称不拍也不行,得拍完照押金再退。这不是强制消费吗?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尽快退回押金。”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孕婴店,其工作人员称事实并非如此。“当时活动细则里没提,但后来补充提了,该客户也同意了,还给开了单子。活动真实有效,为防止出错,拍摄完需要将押金单据转交给财务,经核实后才退费。该客户过来退款时没有押金单,我们确实没法退,我们将上报核实,争取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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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称,这属于微信营销,属于邀约,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依据相关规定,合同未履行,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押金。如果消费者认为商家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保留好的证据投诉,经工商部门核实,商家如果确实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会对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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