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里的“调解室”让群众少跑腿
近日,郯城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在郯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挂牌成立。 此举为通过规范化、集约化、一体化流程快捷高效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提供了新的平台,这是该院推出的一项让群众少跑腿、多受益,司法便民、利民的创新举措。
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逐年增加,事故处理越来越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破解交通事故纠纷调解难、执法难成为人民法院的当务之急。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的作用,更好地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郯城法院道交速裁团队经与交警大队充分协商酝酿,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室”,安排工作人员于每周四下午在工作室坐班办公,充分利用从“事故认定书出具”到“当事人协商不成提起诉讼”之间的纠纷化解时间,及时开展交通事故纠纷的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
过去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交警部门协商无果后,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至法院。这个期间,当事人写起诉状、缴纳诉讼费都需有一定的花费,而且时间较长,耗时耗力,增加了当事人诉累。调解工作室成立后,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出警定责后,当事人只需来到调解工作室,由法院派驻特邀调解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当场即可直接出具诉前调解书。这样做,当事人不仅少跑腿,而且无需支付诉讼费,有效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降低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从而更好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
工作室成立当日即成功化解了3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实现了事故发生到纠纷解决的无缝衔接,真正做到了纠纷化解快、矛盾不扩大,让群众少跑腿、多受益。
今年以来,郯城县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争创活动,树立“干警多动腿,群众少跑路”的服务理念,带着感情和责任,瞄准群众需求办实事,扑下身子解民忧,真正做到司法有力度、 服务有温度、办事有速度,把实事办到“点子上”、办到“心坎里”,赢得群众的一致点赞。徐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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