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出台金融新政 12条融资担保措施助力企业融资纾困
□临报融媒记者 崔洪英解修杰通讯员 杜立奎
“申请1000万元银行贷款,原来至少要15万元担保费,现在只需要5万元,下降幅度达到66.7%,12条融资担保支持措施,为我们这些小微、‘三农’企业融资降费带来了‘及时雨’”。郯城旺农禽业有限公司经理蔡想激动地说。3月24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担保支持措施》,当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市融资担保集团负责同志对《支持措施》的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融资担保是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为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担保支持措施》,共12条具体措施,重点支持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融资业务。政策措施内容实、聚焦准、措施硬,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壮大资本实力,放大担保倍数。明确通过财政注资、收益转增等方式壮大担保机构资本实力,力争3年内将市融资担保集团资本金壮大到20亿元,县区年内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覆盖。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内在保余额放大倍数要力争分别达到15倍、10倍,努力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提升业务规模,推动更多市场主体获得支持。
降低担保费率,加大降费补贴。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平均担保费率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得超过0.5%。各级财政对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体系内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规模的0.5%预拨担保费补贴资金,更大程度上降低了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落实分险责任,深化银担合作。《支持措施》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免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保证金,降低担保机构经营成本;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签订风险分担协议,对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业务,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实行二八分险,对未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业务,通过招标方式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开展银行不低于50%风险责任的融资担保业务;提高授信用信额度,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拓展业务,合力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强化风险补偿,加大风险控制。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加大财政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补偿力度,在银行,国家、省分险的基础上,对代偿率在5%以内的部分按照60%至100%的比例予以分段补偿。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尽职免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定期对担保机构开展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指导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和风控制度,保障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推动科技赋能,提升服务水平。大数据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运用数字化手段助力融资担保业务开展。市融资担保集团运用大数据信用评级、依托数字化手段大力发展线上纯信用担保业务“融信担”,各银行金融机构对“融信担”业务提供绿色快捷通道,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效率。
临沂市是民营经济大市、农业大市,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在临沂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支持措施的推进实施,必将对放大信贷投放规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据初步估算,业务规模达到预期后,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预计年可支持市场主体8万至10万户,推动小微企业和“三农”等市场主体实现融资150亿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赋能临沂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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