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代收水电费凭啥要多收? 市场监管部门: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退还多收费用

临沂日报 2021-05-13 08:36 大字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孙飞霞 通讯员 屈邦梅)水务公司每立方米水费收取2.5元,郯城县郯东路一小区却要收取2.8元;电力部门收取每度电0.5元左右,郯城县人民路一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0.6元……物业代收水电费,却要多收钱,居民不干了。

近日,郯城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多起小区物业超出政府指导价收取水费、电费的举报。接到举报后,郯城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予以受理,立即调派价监科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经查,郯城县郯东路被投诉小区物业公司以每立方米2.8元收取水费,高出政府指导价0.3元;郯城县人民路的被投诉小区物业公司以每度0.6元收取电费,同样高出政府指导价。

据了解,郯城县发改委明确规定了合表用户电费0.555元/度,抄表用户0.5469元/度;抄表用户水费2.5元/立方米。2020年4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指出,要规范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配套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和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或租金解决,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水电暖费用中加价。

查明问题后,郯城县市场监管局给涉事物业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不合理加价行为,并对之前违规收取的水、电费用予以退还,同时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政府指导价格规定收取水电暖费用。

另外,郯城县市场监管局已结合临沂市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物业水电费价格执法检查行动。目前,该行动已全面铺开,正对全县小区物业代收水电费情况进行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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