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第9号
经郯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挂牌出让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地块编号地块坐落出让面积(m2)土地用途出让年期(年)规划条件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备注
[2020]-64号郯城街道办事处东庄社区、东北片区5号规划区内67172住宅701.0<容积率≤2.3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2997629976
[2020]-65号郯城街道办事处东庄社区、东北片区5号规划区内4600住宅701.0<容积率≤2.3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20532053
[2020]-56号人民路东段路北、国税局家属院东侧12857住宅701.0<容积率≤3.2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55865586
[2020]-57号高峰头镇胡井村,310国道南侧7634住宅701.0<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804804
[2020]-30号李庄镇李庄社区,滨河路东侧26937住宅70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32833283
[2020]-58号新村银杏产业开发区新苑社区652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245245
[2020]-61号李庄镇新城花园社区67218工业50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17021702
备注:1、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土地证、房产证、林权证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2、[2020]-56号地块涉及原车管所片区拆迁安置还建,具体还建事宜到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看老车管所所需还建房屋情况说明;
3、住宅用地装配式建筑需满足《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郯政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存在拖欠本县县区土地出让价款等行为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该单位控股或投资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规定禁止参加竞买的之外,均可申请参加,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申请与登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须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后,登录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站,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按宗地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并冻结竞买保证金。出让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其他材料的,申请人应同时上传该资料的电子图片,由出让人人工审核。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以外其他方式的申请,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申请。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冻结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0年10月7日上午9时至2020年10月26日下午3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采取登录交易系统网站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上午9时至2020年10月28日下午3时。挂牌时间截止时,交易系统将在宗地出价页面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揭牌及限时竞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缴款到账有关事项
竞买人缴款到账以网上交易系统反馈到银行系统的报文信息为准。因网络延迟或网络不通,交易系统不能向银行系统反馈缴款到账信息的,属于单边账,视为缴款不成功。缴款不成功的,银行将做退款处理,竞买人在缴款后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核对到账信息。竞买人应当避免在截止期限前的最后24小时缴款,如出现缴款异常情况,请竞买人与出让人及有关银行联系。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出让地块现场踏勘时间
出让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可提供协助。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临沂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8088/GTJY_SDLY/
郯城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tancheng.gov.cn/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郯城县建设路7号
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郯城县东城新区政务大厅三楼
咨询电话:0539-6151026
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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