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以更强责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纵深开展

临沂日报 2020-01-24 09:34 大字

□临报融媒记者 王众

通讯员 薛振鹏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一场硬仗。去年以来,郯城县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层层压实责任,以责促行,以责问效,凝聚起了全民共治合力,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强化政治责任,高位推动综合治理。郯城县压紧县乡村三级主要负责人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三级书记”一起抓。县级层面,实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分工负责,其他县级领导分别到所帮包的乡镇村居进行督促指导,构建起坚强有力的领导体系。与此同时,郯城县积极做好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整治开展。2019年,郯城县共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型会议5次,印发《郯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整治要求、整治标准以及各部门单位分工情况,确保整治责任落实,这些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强化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责任体系。郯城县积极构建领导推进工作长效机制,推行县级领导帮包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干部帮包村居,社区、村党员干部包片包巷包户,住户对自己房前屋后实行“三包”,实现村庄卫生全覆盖、无缝隙。全县31名县级领导帮包15个乡镇,112个县直单位帮包239个村庄,乡镇干部全部帮包村居,村居以巷道或者片区为单位,制作责任区域公示牌,明确村党员干部帮包范围,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督导考核常态化,充分发挥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牵头部门作用,强化督导调度,深入到村入户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交流,有力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强化主体责任,营造全民共治局面。深入推进“美在农家”活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村民环境卫生互助监督制度,广泛实行环境卫生村民评议和“卫生户”“文明户”“农村美丽庭院”“环境卫生光荣榜”创建活动,强化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村民主动投入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树立起“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率先在全市开展“户外清”专项整治活动,完成村庄整治492个,维护改造厕所1.7万户,硬化道路268万平方米。在春季、夏收后、秋收后、春节前4个关键时间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4次,实施路域环境整治3次,发动群众40余万人次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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