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少跑腿 让数据多跑路 临沂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成效初显

临沂日报 2019-12-18 10:28 大字

本报12月11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张斌 通讯员 许云超)今年以来,司法部决定在全国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市司法局积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组织各试点单位扎实开展先行先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经过几个月的试点工作,全市各试点单位共办理试点事项32296件,涵盖公证、法律援助、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和关系转移接续、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等领域,精简证明材料近4万件,压减了试点事项的办事时限,提高了为民服务效率。

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便民化改革,扎实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的重要举措。它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作为临沂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制定下发了《临沂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市司法局、市人社局作为市级试点部门,郯城县作为试点县,在本系统和辖区内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按照社会普遍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信息核查便捷、可操作,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等原则,确定市级试点事项34项,县级试点事项53项,并编制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证明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说明。

各试点单位以高效便捷为标准,重塑工作流程,按要求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和部门网站上公示,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便利。同时,各单位通过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等手段,加大保障力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积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按照“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继续探索适合临沂市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寻求突破,为下一步在全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奠定坚实基础,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新闻推荐

“冬季安全”送乡村

12月3日,郯城县公安局胜利派出所民警在高大制帽厂向工人讲解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冬季来临,郯城县公安局开展“安全之冬...

郯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郯城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