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诉调对接基层矛盾成功化解
本报4月29日讯 (记者张慧 通讯员杨传宗) 日前,郯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公民化某起诉郯城县花园乡秦庄社区村民委员会债务纠纷一案。化某请求法院判令秦庄社区偿还欠款125930元及利息,并由秦庄社区承担诉讼费。
花园乡秦庄社区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张某收到传票后,及时与花园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花园乡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队联系,商讨应诉方案。经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秦庄社区秦园村2016年开展“户户通”水泥路硬化工作,由时任村干部倪某主持,硬化水泥路的黄沙、石子等原料由化某供应。秦庄社区向花园乡司法所、花园乡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队申请帮助处理此纠纷。花园司法所、社区法律顾问服务队经充分分析研判并经秦庄社区同意后决定,由法律顾问丁可华代为处理此事。
丁可华认真审查账目材料、证据后得知,村委已付给化某建筑材料款45000元,并有化某收款时开具的收到条。同时到法院查询原告方提出的债务纠纷证据,与秦庄社区相关人员深入沟通之后得到结论为,村集体确与化某有债务纠纷,但欠款为80930元,与原告提出的125930元欠款不符。
2019年3月21日,此纠纷在郯城县人民法院归昌法庭开庭,丁可华出示证据后,原告化某承认已分两次收到材料款45000元,但要求剩余的80930元欠款及万余元的利息该村必须支付。被告方以村集体近期无任何收入为理由,不同意化某方案,纠纷双方僵持不下。此时丁可华与社区人民调解员刘江,立即商讨采取“背靠背”调解工作法,分别与纠纷双方沟通交流。通过近三个小时的努力,最终敲定调解方案:秦庄社区村民委员会偿还化某欠款8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30000元,剩下5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支付,化某不再主张被告方支付利息,双方当即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本次纠纷的处理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体现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诉调对接”工作方式,又突出了社区法律顾问在解决基层村居社区债务纠纷过程中的专业化作用,挽回了村集体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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