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购电动车,付款不发货? 商家:快递寄不了电动车,通过物流发送
本报2月27日讯 (记者赵泽军) “购买电动车,承诺第二天就给寄,现在过去一个半月了也未收到,要求退款却遭拒绝。”27日,市民徐先生拨打热线,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据徐先生介绍,他在郯城一家工厂上班,由于单位距家比较远,为了方便上下班,打算购置一辆电动车代步。“前期我到实体店看过,感觉价格有点贵,就想在网上买辆实惠点的电动车。”徐先生说, 1月10日上午,他在浏览网站时,看到了一则电动车售卖信息,“当时我看中一辆标价2000元左右的黑色电动车,觉得这辆车性价比不错,就拨打了网页上留的卖家电话。”
徐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拨通电话后,卖家随后让他加微信详谈。“对方自称是百货商行,店面位于马厂湖,还给我发来了电动车的照片和视频,说他们还有电动车定制服务。”徐先生告诉记者,在双方沟通协商后,他打算购买一辆,“电动车的价格是2400元,对方还送了一些赠品,由于是先付款再发货,我就按照要求将钱通过微信转过去了。”
“说好的第二天就发货,谁知后来却没了动静。”徐先生告诉记者,付款后,他就等待对方送货上门,谁知左等右等都没有电动车的影子,“距离也不是太远,按理说两天就到了,谁知我等了三天也没有收到,后来询问对方才知道,货物根本没发。后来我再次联系对方,要求尽快给予发货,他们答应好好的,但就是不发货,我就要求退款,没想到现在对方连电话也不接了,微信也把我拉黑了,如今已经过去一个半月了。”
随后,记者根据徐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该百货商行。“不是我们不给发,最初客户非要用快递,后来我们多方打听,由于电动车体积较大,快递寄不了,后来我们将情况反馈给对方时,对方又不愿意要了。电动车都是定制的,我们已经从厂家发货了,又不是质量问题,怎么可能说退就退,但对方不同意,后来就僵持了起来。现在,电动车我们已经通过物流发送了,应该很快就到了。”其高姓工作人员说。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其工作人员称,通过网络消费,消费者在确认购买时,要知晓对方的经营主体信息、保留交易记录、银行汇款单和卖家信息等作为消费凭证,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如果对方是通过微信认证的商家,一般在微信公众号上交易,一旦出现纠纷,商家与微信平台都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同时消费者要避免直接汇款到个人账号。建议消费者尽量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付款,还要保留购物凭证,一旦出现消费纠纷,第一时间拨打电话投诉。”
目前,此事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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