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纪委监委 聚焦中心任务 着力正风肃纪
记者 周宝云
通讯员 高元 徐强
2018年以来,郯城县纪委监委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以“三个高效”为定位,明确全年工作方向。聚焦重点,高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畅通信访渠道,开展专项治理,成立4个督导检查组,审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起,通报曝光10起典型问题。提高站位,高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立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6起6人,其中涉及保护伞3起3人。驰而不息,高效查处“四风”和纪律作风问题。成立6个专项察访组,紧盯违反工作纪律和“四风”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查结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线索46条,处理10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直查和互查相结合,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全年立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分6期对13起典型问题进行了曝光,起到了有力震慑作用。
以“三个坚持”为理念,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抓早抓小”,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扎实开展提醒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监督的常态。全年开展约谈函询53人次,落实“四种形态”658人次。坚持“层级处理”,全力化解信访积案。受理信访问题820件次,较去年同期上升74%。扎实开展信访案件化解“百日攻坚”活动,按照“先急、后易、再难”三个层级确定次序,由县纪委常委对2017年以来到市以上越级访进行包案督导,共化解信访积案42起,来县重复访下降35%。坚持“协同作战”,营造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28件、同比增长45.8%,审结案件344起,处理党员363人、非党员16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办理留置案件3件7人次。坚持协同作战模式,在办案力量上“协同”配合,从全委抽调精干力量进行集中突破,提升办案效率;在涉及领域上“协同”覆盖,查处人员既涉及乡镇科级干部,也包括县直部门要害领域,在全县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反响。进一步注重安全办案,不断规范谈话室使用制度,实现了县乡规范化谈话场所建设全覆盖。
以“三个过硬”为目标,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以践行“两个维护”为引领,做到政治素质过硬。组织开展“郯城大发展、党员怎么干、纪检监察干部怎么做”等一系列学习讨论活动,坚持“逢五”固定日集中学习,开展专题党性教育5次,召开组织生活会等主题党日活动10次。以“双承诺、双提升”为抓手,做到业务能力过硬。自我加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双承诺双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分别赴江苏省泗洪、泰兴、镇江和聊城市临清、茌平等地,进行专题对标调研,全力对标赶超、稳步提升。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各类综合培训6期,固定日集中学习3期,参与学习培训干部达300余人次,分三批赴四川大学参加培训,致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干部队伍。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做到工作作风过硬。坚持“三个严于”,先后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监督管理、外出报备等制度,主动开展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自查2次,廉政提醒谈话20余人次,纪检监察干部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以“三个提升”为导向,全面形成综合效果。坚持“四位一体”,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谈、述、巡、问“四位一体”责任落实机制,组织全县100余名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责谈话、廉政谈话,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聚焦政治巡察,开展农村财务、扶贫、机关党建等7项专项治理,完善工作制度机制45项。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全年共开展问责29起20人,问责党组织9个。坚持“双向反馈”,提升巡察工作效果。除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外,还向分管县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馈,推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前五轮巡察,共反馈问题430个,已整改413个,整改率96%;共移交线索168条,已办结99条,党纪政务处分4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发挥了巡察震慑遏制作用。坚持“四个面向”,提升廉政教育覆盖范围。加强廉政基地建设,在教育对象上实现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各类群体全覆盖;在廉政教育区域上实现县乡村三级区域全覆盖;对全县6000余名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实现广大党员群众全覆盖,初步构建了辐射所有乡镇社区的立体式廉政教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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