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坊镇纪委坚持“四不”查办案件

临沂日报 2018-10-25 09:25 大字

郯城县重坊镇纪委以“四不”要求为导向,即不因案小而不查,不因官小而不查、不因人情而不查、不因初犯而不查,认真查办群众举报的案件。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对实名举报的问题案件,认真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纪委、镇党委汇报;根据批示及时办理。严格按程序办理县纪委转批案件,按照“快办快结,一案一结”的要求,在批复时限内办结,镇纪委接办案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进行办理。(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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