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一女子因阻碍执行公务被行拘
5月29日,郯城县违法行为人孙某(女)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当日上午9点左右,孙某驾驶四轮电动车行驶至郯城县新村乡滨河路某段时,与一骑摩托车男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该男子腿部受伤。接到报警后,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郯城大队肇事科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经查,孙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属机动车范畴,且车辆无号牌、驾驶人未持有驾驶证,民警欲依法暂扣其车辆时,孙某拒不服从并口出秽言,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当郯城县公安局新村派出所接警前往现场处置时,孙某依旧不服从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置措施,其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5 月 29 日,郯城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孙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杜从俊】
新闻推荐
麦收时节,郯城县马头镇农民把麦秸、稻草、玉米皮等农作物秸秆晾晒消毒后,编制成“秸秆摇篮”等手工艺品外销,既避免了焚烧秸...
郯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郯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