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前置管理”严控渣土扬尘污染
郯城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从前置管理、严格执法入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行新举措,有效提升了城区渣土运输和扬尘污染处置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全县道路卫生和空气质量环境得到持续优化。
坚持“提前介入”,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告知。执法大队、渣土管理办公室结合《郯城县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有关规定,组织执法人员及时走访各在建施工工地,向施工方、渣土运输方等相关责任人员耐心讲解城区渣土运输和扬尘污染处置相关要求,让政策法规深入人心,让维护良好县城环境成为自觉行动。
坚持“标准前置”,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措施。按照前置管理要求,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标准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首先按照“六个100%”和渣土运输“四个一”标准设置相关设施,符合标准要求的工地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对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进行承诺,进一步明确道路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实行渣土运输申报许可制度,根据全县运输渣土工地总量,合理安排各个工地施工时间,避免全县工地蜂拥施工造成大面积污染道路事件的发生;督促施工单位明确运输始点、终点和路线,同时报送具备资质的渣土运输公司及车辆具体信息,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车辆从事渣土运输。
坚持“预防为先”,杜绝严重污染行为。执法大队相关中队、渣土管理办公室还进一步加大了对渣土运输和扬尘污染巡查监管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渣土车带泥上路、沿途抛撒行为,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通知施工单位安排专职保洁员及时进行清理,对于污染较重情况,及时联系清洗车清洗,整改完毕后方可施工。同时告知夜间施工时渣土运输车辆途经路段并及时安排专人清洗,以确保沿途道路清洁,防止二次扬尘现象发生。
截至目前,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渣土管理办公室已查访施工工地29处,累计责令5处施工工地进行了停工整改,对20余辆渣土车进行了监督检查,整改渣土违规运输行为7起,城区渣土运输和扬尘污染逐步形成前置式管理长效机制,城区道路环境卫生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和优化,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了更加舒适优美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崔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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