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讨薪难如何破解?
“公司欠了我们好几个月工资,现在公司关门了,人也联系不上了。”“老板说马上给钱,拖了又拖,到现在都没结账”……临近春节,工人讨薪又成热点。近日,记者在12345政务热线中心看到,仅上个月,市民欠薪投诉和政策咨询多达千条。针对情况各异的讨薪问题,如何破解讨薪难?记者对相关部门和法律人士进行了采访。
人去楼空讨薪“无门”
“什么时间上班再通知你们。”去年7月份,因公司订单少,罗庄区天利瓷有限公司的车间负责人这样对几位工人说,之后,工人们就在家待岗了。
“老板联系不上了,我们的工资怎么办?”两三个月后的一天,王先生(化姓)突然接到工友的电话,得知公司已经关停了。当他们赶到公司时,发现公司已经人去楼空,老板电话也打不通了。
“还欠着我去年六月七月的工资,一共3000多元。”王先生说。据了解,目前,天利瓷有限公司的员工已向罗庄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投诉。
记者随后致电罗庄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得知已经分批立案。而通过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记者了解到,该公司进入仲裁程序的达百人之多,最早的仲裁开庭在去年10月份,因人数多,分批开庭有的要排到春节后。通过缺席审理,罗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经下达裁决书,部分早立案的务工者可以拿着裁决书去单位索赔,但是公司目前处于关停状态,执行难度很大。
“三角债”成讨薪怪圈
在建筑行业里,层层转包、垫资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症结所在。
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任何自然人都可承揽分包工程。“一个建设工程,层层发包、转包、分包,包工头一大串,权责不明确,推责渠道多。”业内人士说。如果开发商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施工单位便以此为借口,拖欠相关单位及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等,形成三方债务,互相推脱,引发欠薪事件。
市民张先生反映,其2018年8月跟随河东区九曲街道三官庙工业园区正泰建筑公司,在九曲街道桃园社区从事涂抹外墙漆的工作,当时,该公司承诺工程竣工后就结清工程款,现在桃园社区居民早已入住,10万余元的工程款却一直没有支付。
“公司说今天给、明天给,一直拖着没给。干活时我们垫付的钱基本都是借的,一起干活的工人也一直来找我们要工资。”张先生的妻子愁眉不展地说。
据了解,该公司答复张先生,待桃园社区支付给公司后,公司才能结清款项,但其中4万余元是质保金并没有到期。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除了极少数建筑公司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外,绝大多数建筑公司仍存在层层分包、转包的现象。
法律意识淡薄让讨薪“路窄”
“俺什么也不懂,不知道该怎么申请。”
当记者向讨薪者提出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建议时,讨薪者几乎都是这样回答。
很多务工者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援助知晓率不高,往往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或是忍受不公正的待遇,或是采取极端方式解决问题,使矛盾激化。
“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吗?”
“当时用人单位说不会欠工资,合同不合同的无所谓,所以没有签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务工者都给出了这样的说法,轻信于当时招工方的口头许诺,合同缺失给后期维权带来诸多困难。
李先生(化姓)为平邑县铜石镇驻地环卫所工人,负责驾驶垃圾车,据了解,环卫工人是由外包的保洁公司临沂三霖环卫公司招聘的,招工时公司承诺不会欠薪,所以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李先生已经离职,但是公司仍然欠着他2019年2月、4月、5月3个月的工资8000元。没有劳动合同,原来公司的负责人也联系不上,李先生不知道该怎么要回拖欠的工资。
据了解,去年5月份铜石镇已经与该环卫公司解约。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了该环卫公司负责卫生检查的孙经理,目前孙经理也已离职。“环卫工人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干着最脏最累的活,这就快过年了,希望公司能够尽快把工资发给大家。”孙经理说。
面对上述类似的各种讨薪难题,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哪些部门依法讨薪?
一、向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二、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者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请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的,职工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一般说来,劳动争议案件都必须要经过劳动仲裁,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即不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不能受理。
三、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你认为仲裁结果不公,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农民工还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将指派律师参与诉讼,节约工人维权成本。
据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2019年,临沂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2941件,其中,办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案件1112件,受援助农民工达1115人。市司法局还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模式,针对特困人员、年满60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因工伤导致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农民工,以及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制定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在申请法律援助时享受优先获得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电话申请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等。另外,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案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想要更好借助法律讨薪维权,务工时必须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山东达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宏伟提醒务工者,针对薪酬方面的投诉,证据最为重要,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而劳动合同就是最直接的证据。“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能提供可以证明双方用工关系的资料也可以,比如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条、工资欠条等。”刘宏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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