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公开宣判3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鲁南商报 2019-05-16 14:12 大字

本报5月14日讯 (记者王晓)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14日,全市法院公开宣判3起涉黑恶犯罪案件。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仲某安、席某峰、陈某停、倪某庆、刘某亮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以仲某安等5人为团伙,插手民间债务纠纷、实施非法讨债,从中牟利。该团伙为了练习成员胆量,在临沂市兰山区涑河南街一酒吧随意辱骂、殴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某豹、李某东、徐某刚、徐某兰、赵某轩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徐某豹、李某东、徐某刚强迫未成年人卖淫,非法获利 14余万元,情节严重。

平邑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郭某英、郭某海、胡某岭、彭某虎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郭某英、郭某海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垄断平邑县渣土运输行业市场,纠集被告人胡某岭、彭某虎等人以“平邑县渣土处置协会”名义,恶意打压、举报不同意加入其协会的运输车主。

宣判的3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 1年至 13年不等的刑罚,6人并处罚金2万元至15.52万元。

新闻推荐

“认养一头牛”牧业项目落户平邑

本报5月15日讯(临报融媒记者闫超)今天上午,山东“认养一头牛”牧业项目开工奠基仪式在平邑县白彦镇举行。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

平邑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