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纪委通报3起澄清不实举报典型问题
本报12月23日讯 (记者王逸群)23日,记者获悉,为倡树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纪委通报了3起澄清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的典型问题。
关于澄清对临沂第六中学原校长孙庆珠名下有多套房产、打击报复教师问题的不实举报。2015年12月3日,兰山区纪委收到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反映临沂第六中学原校长孙庆珠夫妇名下共有6套房产,对未向其送礼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等问题。经查,孙庆珠夫妇名下共有两套住房,一套为教职工房改房,一套为以30万元价格购买的商品房。调查组分别查询了孙庆珠夫妇两人名下的房产信息和房产交易信息,均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除两处房产外的房产信息。同时,经核查也未发现孙庆珠打击报复教师的问题。调查组调查取证时,举报人李某某称举报的问题仅是听说,没有证据。
关于澄清对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助理审判员高冠雷、工作人员刘建伟违反法律法规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8月,河东区纪委收到安徽省某村村民刘某友、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安来信反映高冠雷、刘建伟涉嫌无依据查封车辆以及不送达裁定书等问题。经查,2017年1月5日,区法院对刘某友、刘某安被诉一案予以立案,并裁定查封、扣押刘某安价值8.5万元财产。负责该案执行的高冠雷、刘建伟依原告申请依法保全查封了刘某安大众帕萨特轿车一辆,并将民事裁定书邮寄给刘某安。后因刘某安缴纳了执行款,区法院委托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该车进行了解封。2018年4月11日,区法院对刘某友被诉一案予以立案,并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刘某友价值5万元的财产。高冠雷、刘建伟依原告申请冻结了刘某友的部分银行账号及资金,并将民事裁定书邮寄给刘某友。经核查认定刘某友、刘某安举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
关于澄清对平邑县地方镇王崮山村第一书记刘智博非法强占土地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4月,举报人李某某向平邑县纪委举报反映刘智博非法强占土地的问题。经查,该土地原由举报人李某某承包,2015年1月1日到期后,李某某未再和村委签订新的承包合同,也未再向王崮山村委缴纳承包费。2015年1月1日后,李某某不再具有上述土地承包权。刘智博被派驻该村后,于2015年7月17日,经村民代表会等会议研究决定在该处土地建设果品交易市场,解决王崮山村民卖水果难的问题。经核查举报问题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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