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店因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被通报处罚

沂蒙晚报 2018-06-02 14:10 大字

本报6月1日讯 (记者高红红) 5月31日,市食药监局通报一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典型案例,平邑县仲村镇龙凤翔大酒店因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菠菜被处罚。

据了解,平邑县仲村镇龙凤翔大酒店购进的菠菜经检验“铅”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根据有关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4.60元;并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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