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环保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临沂日报 2018-05-21 09:36 大字

平邑讯 平邑县环保局强化措施,确保各项营商措施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备案工作。严格按照该县营商“十三条措施”的规定,将纳入范围企业的执法检查、作出的行政审批许可和处罚等行政行为向第三方监督中心报备。

全面提高环保行政审批许可效能。进一步明确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时限,缩短审批时间、简化环保行政许可前置申报材料,取消无法规依据或者与环保行政审批无关的审批材料。

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水平。严格环保执法程序,对于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格按照查、罚分离原则,经县环保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对于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牢固树立服务是第一位的宗旨,首要做好指导、纠错工作;对于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散乱污企业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 (彭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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