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严重警告处分!

沂蒙晚报 2018-04-05 01:01 大字

本报4月2日讯 (记者付茜)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平邑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该县仲村镇乡建办原主任李成果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李成果在任仲村镇乡建办主任期间,2012年在明知东流庄村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下,仍向该村分配129户名额并使该村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8.2万元;2012年至2014年,李成果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导致陈家寨、周郭庄等村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28户获得危房改造补助,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35.95万元。2018年3月,平邑县纪委给予李成果开除党籍处分。

保太镇北王庄村支部委员兼会计、北王村负责人王传来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2年,北王庄村支部委员兼会计、北王村负责人王传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该村村民邱某莲的名义为该村村民王某村违规办理低保,致使王某村在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间共计领取3270元的低保款。2018年2月,保太镇党委给予王传来党内警告处分。

临涧镇桃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彭景付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匀保等问题。彭景付在任桃沟村支部书记期间,2014年桃沟村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48000元用于村级公务支出;2015年至2017年,桃沟村先后将6700元低保金匀给村里其他贫困户。2018年3月,平邑县纪委给予彭景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卞桥镇前东庄村原村委委员兼会计孙庆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问题。2012年7月,前东庄村原村委委员兼会计孙庆华在收受石井村村民高某运7000元好处费后,利用职务之便为高某运儿媳张某某办理了假户口。2018年3月,平邑县纪委给予孙庆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款。

保太镇高白壤村党支部原书记徐长国职务侵占问题。2013年4月,时任高白壤村党支部书记徐长国利用职务之便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资金5000元未入账据为己有,供其个人花用。2018年3月,平邑县纪委给予徐长国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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