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部署清明节期间 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王青 通讯员 解文科)清明节即将来临,春耕生产也进入关键时期,各种农事用火和进山入林扫墓、上坟烧纸、祭祀用火等活动大幅度增加,火灾隐患突出,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预防工作,营造良好环境,维护林区安全稳定,近日,市林业局下发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预防森林火灾 守护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态势。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加强领导,全面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分工,重新修订并细化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
开展文明祭扫宣传教育。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印发宣传单(画),张贴标语等形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做到宣传警示教育常态化,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突出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增派临时护林员巡山护林、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加大对坟山、墓地等地区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组织收缴火种,在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派专人看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
开展火灾隐患监督检查。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森林防灭火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全市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重点检查工作部署、体制机制、责任落实、预警监测、宣传教育、火源管控、应急准备、队伍建设、基础建设9个方面61项具体内容工作落实情况。
全面做好值班备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森林火情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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