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查处一男子非法运输危险物品
1月6日11时 50分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琅琊王路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车身明显下沉。凭借多年工作经验,民警察觉这辆车肯定藏有“猫腻”,立即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打开车门的瞬间,映入眼帘的是近20个储气瓶。经讯问得知,瓶内装有二氧化碳气体。该车驾驶人没有任何运输、储存危险品的资质,车内也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碰撞或事故,这些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将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严重威胁驾驶人自身及公共安全。该车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属于非法运输危险物品。随后,民警依法将其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王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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