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机制 完善法治体系 临沂市着力构建全方位基层法治建设格局

临沂日报 2021-11-27 11:13 大字

□临报融媒记者 邵明习

通讯员 范 涛

初冬,在市人民公园,不少前来休闲游玩的市民漫步于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润园”里,不时驻足观看、拍照留念。

“法润园”是临沂市一个崭新的“法治标志”,也是市司法局以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精品工程、着力探索基层依法治理新路径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临沂市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建设系列决策部署要求,确立“365”推进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法治体系,构建全方位基层法治建设新格局。

建立基层法治工作“三大工作体系”

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保障。

去年以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体系建设的意见》,确立了“365”推进模式,将此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以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在推进中,临沂市建立基层法治领导协调体系,完善基层法治工作落实体系和法治推进网格体系,保证“365”推进模式扎实落地。全市各县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均设立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在全部156个乡镇(街道)成立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负责对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工作的统筹协调。

为了保证基层法治建设落地生根,临沂市推进落实纵向“三员”、横向“三长”制度。纵向上,依法治县(区)委向乡镇派法治督导员,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向村居派法治指导员,各村居设立法治联络员;横向上,在中小学、医院(卫生院)、企业等设立法治副校长、副院长、副厂长(经理),负责统一协调组织本单位法治工作。

目前,全市各县区共向乡镇派法治督导员191名,乡镇(街道)向村居派法治指导员3638名,各村居设立法治联络员5329名,配备法治副校长1153名、副院长321名、副厂长(经理)1344名,实现了法治建设网络体系全覆盖。

明确基层法治建设“六项职责”

把握基层治理法治建设的发展任务,需找准法治乡村建设的着力点。推进过程中,临沂市通过全面加强法治乡镇建设、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普法宣传、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六项职责”,以基层法治建设助力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

在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中,建立完善基层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政治、业务培训;在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中,重点围绕信访量、诉讼量、刑事犯罪量的下降,实施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为积极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临沂市以“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截至目前,乡(镇、街道)法治委及办公室共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10余场次,乡镇、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4227个调解组织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2000多场次,通过普法教育,在农民和农村干部中逐步形成崇尚法律、信仰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健全推进基层法治工作“五个机制”

推动法治资源下沉基层,释放更多法治红利,满足基层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是基层法治建设的落脚点。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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