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法院:“诉前鉴定”助力案件速调速结

山东法制报 2021-10-14 09:33 大字

“从事故发生到今天才十天,法院这么快就把案子审结,减少了一大笔停运损失费,车辆维修后马上就可以运营了。”近日,两名物流公司负责人握着临沂市兰山区法院法官王丽的手感激地说。因为之前遇到这种事情都是先开庭再鉴定,流程繁琐、时间拖沓,往往六七个月才能获得赔偿,而这次事故后仅十天就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9月7日,谢某驾驶上述临沂某物流公司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转弯过程中,未让直行的郑州某物流公司的重型车辆运输车,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于当日作出认定,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郑州某物流公司当即向王丽法官工作室申请诉前保全临沂某物流公司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保全金额10万元。

9月8日,临沂某物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到工作室准备缴纳保证金提取该涉案车辆,但在咨询保全数额后愁眉不展,对王丽说:“涉案车辆每个月需要还一万多块钱的贷款,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今年的物流效益又不是很好,公司没能力缴纳这10万元的保证金,只能等案件审理完毕再说。”

面对这种情况,王丽随即通知事故双方到庭进行诉前调解,但双方就停运损失数额争议颇大,郑州某物流公司主张10万元,临沂某物流公司只同意赔偿 2万元。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王丽就郑州某物流公司运输车因事故造成的停运损失,于9月9日向司法鉴定评估技术室发起鉴定委托。5天后,第三方机构出具鉴定结果,该运输车因事故造成的停运损失为 67000元。

基于评估结果,王丽从对案件的走向、结果适当释明,引导当事人修正心态、回归理性,最终促使双方9月15日达成调解,临沂某物流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60000元。次日提取了涉案的肇事车辆开始运营。

“该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结案,得益于院里从2018年探索实行的司法鉴定案件前置制度——‘诉前鉴定’,这样在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情况下,既化解了矛盾,同时又为当事人最大限度地节约了解决纠纷的成本。”王丽说。

据了解,从2018年开始,兰山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开始探索建立司法鉴定案件前置制度——“诉前鉴定”。对诉前调解涉及案件,主要适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建设工程、人身损害赔偿、笔迹鉴定、司法会计(审计)等类型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在立案审查期间,案件审查人员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主动向申请人释明可以申请诉前委托鉴定,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案件承办人在征得相对方同意后,向双方送达诉前委托鉴定告知书,并启动诉前委托鉴定程序。申请人在拿到鉴定结果后就相当于在起诉前就拥有了一份清晰的“清单”,让自己的诉求更加合理,可以自行选择诉讼或调解的方式处理纠纷,容易促成双方调解解决纠纷,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同时也大大缩短因司法鉴定拉长案件的审理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当事人在立案前申请鉴定,拿到鉴定结果后对赔偿数额有合理预期,更有利于双方达成诉前和解。今年,全院近六成鉴定评估案件为诉前司法鉴定案件,数量达634件。

法院技术室主任李万兵介绍,为提升办案质效,该院按照程序严格、流程规范、公开透明原则,着力强化司法技术对执法办案的助推服务,通过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案件的流转程序,强化及时提醒制度,借助信息化平台扎实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为全院审判执行高效运转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和支撑。

截至9月30日,今年兰山区法院共受理司法鉴定评估类案件1491件,其中审理案件1215件(诉前鉴定634件、诉中鉴定581件),执行 276 件,结案 1274件,其中人伤类 322件、价格评估类 814件、工程类 44 件、医疗类 52件、亲子鉴定18件,结案率91.6% ,平均办理周期 14.74天。

季善文郭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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