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解促纠纷化解 为商城发展保驾护航
近日,临沂兰山法院驻商城法官工作室成功调解“酒鬼”花生诉临沂多家食品公司侵犯“酒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43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创下了该工作室自去年10月20日成立以来一次性批量调解案件数量的新高。案件的顺利调解得益于兰山法院与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的协调联动、 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批量化解纠纷一次性调解 43起知识产权案件
“酒鬼”花生是一种四川风味小吃,为四川省某食品公司创办并注册商标,在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2020年11月初,该公司以商标被侵权为由将临沂市多家食品公司和批发商诉至兰山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进行经济赔偿。兰山法院驻商城法官工作室受理了案件,主审法官董国飞分析该案件后,认为案件符合诉前调解条件,便通过兰山法院诉调对接系统交由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驻商城工作室调解员徐晓进行前期调解。
徐晓作为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常年在市场监管一线工作,对临沂商城运作情况十分了解。接到该案后,他积极与董国飞协调联动,深入细致地分析案件,准确把握案件的法律适用,为给双方当事人据法说理提供扎实的依据。按照“溯源”要求,徐晓和其他来自临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三名调解员李伯深、高扬、叶志刚在市场上开展了摸排,千方百计地查找到186 家涉案商品的中间批发商和个体工商户,并按照证据材料信息连续追踪到生产源头公司。
为节省双方当事人时间,徐晓等人选择批量调解案件,将涉案的 186家中间批发商和个体工商户以生产商为组别进行调解,在讲究效率的同时,最大程度的把调解做实、做细。最终,所有侵权方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该案的调解方式大大提高了调解效率和市场净化效果,生产商和中间批发商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权后,主动表示召回市场上的涉嫌侵权产品。 “ 这种一次性批量调解方式挺好的,大大节省了我们的时间。而且,通过与侵权厂商的沟通,也为双方建立了联系,后续我们有可能会进行业务合作。”原告公司代理人说。
一次性化解43起知识产权纠纷,该批案件的成功调解创造了兰山法院驻商城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批量化解案件数量的新高。 兰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继秀表示,这为兰山法院与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衔接,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指导案例,有利于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提升临沂沂商城的法治营商环境。
建新型知识产权解纷机制实现案件流转“零距离”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
实际上,早在去年9月份,兰山法院与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0年9月14日,兰山法院与临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座谈会,双方正式启动知识产权保护诉调对接工作。2020年10月20日,在原金兰物流董国飞法官工作室的基础上,兰山法院成立驻商城法官工作室,邀请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熟悉临沂市场管理的 4名干部徐晓、李伯深、 高扬、 叶志刚任调解员常驻工作室,就各大市场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买卖合同、运输合同等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据介绍,兰山法院驻商城法官工作室,承担诉前调解、诉调对接、远程立案、庭前调解和案件审理等一站式便民解纷服务,主审法官与调解员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流转“零距离”对接,力求知识产权纠纷高效、便捷和低成本解决,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如何实现“零距离”对接?董国飞介绍,兰山法院在收到知识产权纠纷起诉后,对于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的案件,通过诉调对接系统及时分流到市市场监管局入驻工作室调解员的工作账号,交由他们先行研判案情。普通案件由调解员联系调解,重大疑难案件由主审法官与工作人员会商,共同分析案情,拟定调解方案进行调解。
经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需要司法确认的,兰山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书,确认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将调解结果录入调解平台。调解不成的案件工作室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立案、审理。“由于前我们期的调解,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已了解清楚,即便进入诉讼程序,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也更有针对性,能够提高审理效。”徐晓说。
统计数据显示,自2020年10月20日兰山法院驻商城工作室中心成立以来,截至1月14日,成功调解案件325 件,其中调解知识产权类案件 167 件,实现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诉调对接”无缝衔接。
补位知识产权法庭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
“南义乌,北临沂”,起步于 20世纪80年代初的临沂商城,是我国创办最早、规模最大的专业批发市场和商品集散地之一。作为兰山法院派出机构的商城法官工作室,位于临沂商业批发城中心地带,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及物流中心118处,市场经营户达5万余户。
为更好地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019年4 月,兰山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兰山法庭成立,受理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这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指定设立的审判知识产权案件的 21个基层法院之一,用司法实践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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