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举行重污染天气应对新闻发布会

临沂日报 2020-12-19 09:41 大字

本报12月18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张晓)今天,市生态环境局举行重污染天气应对新闻发布会,介绍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关情况。

截至12月16日,据初步统计分析,临沂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18,省内16城市排名第9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41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14.38%,省内16城市排名第4位,优良天数226天,优良率64.4%。但是,12月份以来,临沂市气压场较弱,风力较小,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受本地污染物累积和外来污染物传输影响,出现较长时间的污染过程。重污染天气时污染物浓度高,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损害。临沂市于12月4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5日9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截至目前,本次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仍未终止。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响应期间统一指挥,协调、督导各成员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组织预报预警组对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要求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操作方案确定的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在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面,临沂市已将39个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涉气工业企业共5836家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涉民生的小型生活源不纳入应急减排管理。对工业企业实行环保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应急保障。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根据企业工艺装备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运输方式等方面的环保绩效情况进行等级评定,实行差异化管控。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评定结果,临沂市目前有A级企业2家、B级企业4家、引领性企业3家。

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对工业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充分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超级监测站、激光雷达走航等科技管控手段,全力推进工业企业按照预警等级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经初步测算,应急响应期间临沂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达到了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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