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门槛”再降低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褚菲菲 通讯员 王娜)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提高审批效率和行政效能,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门槛”再降低。
据悉,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临沂市率先明确,在建设项目审批工程许可阶段,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建筑工程取消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企业不再提供“建筑节能认定证书”。仅此两项即可减少3个工作日以上的审批时限,极大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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