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带伤开庭体现司法担当

贵港日报 2020-08-02 10:13 大字
陈毅清

据媒体报道,临沂市兰山区法院知识产权团队员额法官曹雪峰因意外摔伤,头部缝了10针。次日上午,曹雪峰头部缠着厚厚的纱布,照常开庭审理一起著作权侵权案。整个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尽管感到身体不适,曹雪峰依然坚持认真细致地主持案件审理工作,并指导法官助理拟完判决书后才休息。

有个别网友认为这是曹雪峰“作秀”之举,是为了博取群众的赞誉。笔者认为,曹雪峰带伤审理案件,是他担当尽责的表现,这种司法为民的态度无疑会让人民群众心里感到更加踏实。

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面临诸多不便,调整出让双方当事人都能正常参加诉讼活动的时间已经很不容易。曹雪峰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都是提前订好机票,从广东深圳飞到临沂开庭,延期将会给双方造成很大的麻烦,于是决定按照既定的时间正常开庭审案,避免双方代理律师因庭审时间的临时变动而再次奔波劳顿。这正是人民法官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做出选择,符合疫情之下“考虑更周全、服务更到位”的司法新要求。

另一方面,自2015年5月1日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成倍增长,法官的人均收案数量明显增多,加上疫情期间,案件的送达、调解、开庭、宣判等都受到较大的阻碍,尽管有“云智慧”的科技力量辅助,但办案效率仍有所下降。故而,法官的办案压力会进一步增大。曹雪峰“轻伤不下火线”,坚持按期审理案件,甚至在受伤期间每天开五六个庭,这种“拼命三郎”的态度,是对初心使命的坚守,呼应了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现实需要,更折射出对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的高度关切和担当作为。

不言自明,司法为民工作并不仅仅是法官个人的事情,在法官提升服务意识的同时,也离不开社会和公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实践中,案件当事人无理闹庭、恶意诽谤甚至威胁办案法官的行为仍时有发生,这是对法官司法为民工作的否定,最终“吃亏”的仍然是案件当事人。

说到底,个别网友质疑曹雪峰带伤开庭的行为,缘于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工作的不了解。曹雪峰带伤开庭的行为,抓住了司法为民的要义,让人民群众感到更加踏实。我们每个人都不应只做一个“看客”,而应用心想想我们能为司法便民、利民以及社会的公平正义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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