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连续十年 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城市居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 农村居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
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潘凤娟 通讯员 刘岩)7月1日起,临沂市社会救助标准再次提高,惠及临沂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这也是临沂市连续10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
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市城市居民低保平均标准由每人每月536元提高到600元;全市农村居民低保平均标准由每人每月399元提高到450元。
此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再提高。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城市低保生活标准的150%执行,全市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农村低保生活标准的130%执行,全市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585元。
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并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三档制定。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参照临沂市最低工资标准1/10的6倍、4倍、1.5倍制定,全市失能、半失能、能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400元、150元。按照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入住人员数量将机构运营补助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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