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罗庄区从“多头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 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大众日报 2020-07-03 09:45 大字

□ 本报记者 杜辉升 纪伟

本报通讯员 徐华怿

近年来,临沂市罗庄区围绕创新执法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统筹全区部门、行业执法力量,在原城管执法的基础上,将应急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组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同时,推动综合执法“重心下移”,统一交由基层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由街镇进行统筹使用,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

据了解,前期罗庄区明确各执法部门主要职责、确定职责边界、厘清源头监管责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累计梳理出各类事项600余项,敦促各部门种好“责任田”,有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比对实名制数据库,摸清了六大领域执法队伍数量及含有部分执法职能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编制人员、执法办案数量等情况,并列出清单,真正厘清了改革“家底”。

聚焦多头多层执法、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罗庄区明确执法层级、下沉执法重心、优化队伍设置,实现“多头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围绕群众和基层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统筹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各部门,该区8个街镇均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下设综合室、档案室、装备室、询问室等科室,所有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办公,由街镇明确一名干部,牵头负责对执法人员统筹调配、统一使用,建立运转顺畅的集中办公制度,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达到纵向指挥更顺畅、横向协调更便捷、整体运转更高效的目的。

针对镇街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在机构管理及执法职责下沉后,罗庄区还将正式在编的执法人员下沉至各镇街,根据各镇街执法工作繁重程度以及工作重点,对执法人员进行科学铺排、优化组合分配,按照“城区镇街执法人员不少于32人、其他镇街不少于22人”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执法力量配备。目前已累计下沉执法人员200名,其中,应急管理8人、生态环保8人、市场监管38人、自然资源19人、城管执法54人、司法部门8人,镇街配备65人。

一方面,对下沉执法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街道管理为主,在机构编制不变、主要职责不变、执法主体不变的前提下,执法人员的人事管理、组织关系、工会关系、办公用房、办公经费和执法经费等最大限度下放到街道,保障派驻机构正常办公经费支出,给街镇更大自主权;另一方面,建立起街镇与派驻部门间的沟通联系机制,保障属地镇街与派驻部门沟通顺畅,及时有效会商协调在管理运行中遇到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基层执法力量能够“沉得住、融得进、干得好”,切实发挥作用。

通过机制重构、力量重组、流程重造、要素重整,罗庄区赋予基层一定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手段,有效解决了街镇有责无权、“看得见管不了”的问题,破解了基层执法治理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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