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意深深暖沂蒙 临沂市探索建立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医保帮扶长效机制
2019年7月1日,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市委组织部、市医疗保障局关心关注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的身体健康,以辅助补充、托底保障为基本原则,实施对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精准医保帮扶政策,切实解除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一年来,全市共为1457人次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实施补充医疗保障261.15万元,综合医疗保障水平由55%提高到82.1%,有效地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
□临报融媒记者 汲长良
李依璐 韩冬
通讯员 王贵铭
岁月悠悠,铭记着奋斗者的奋斗足迹;车轮滚滚,镌刻着奉献者的不朽功绩。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同时期,广大老干部、老党员在党的领导下,披肝沥胆、呕心沥血、攻坚克难、无私奉献,成为新中国的缔造者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开拓者。当前,这些老干部、老党员均已步入耄耋之年,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牵动着千万人民群众的心。为了让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安享晚年,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医保局下发了为全市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设立“补充医疗保障基金”的通知,界定了纳入范围、资金来源、筹资标准、保障内容等政策,实施对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精准帮扶。的确,传承老党员老同志的崇高精神,接过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的接力棒,让我们党的事业薪火相传,是民族复兴的重要关键条件。
“为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提供补充医疗保障,是临沂市传递党的温暖,健全党内关爱帮扶长效机制的一项探索性尝试。”市医保局局长张洪岭说。为把好事做好,临沂市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老党员、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等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密集调研,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详细掌握全市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的有关情况,对各年龄段人员分布、独居情况、随子女居住以及身体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科学测算,准确了解老党员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情况。经过系统科学测算、精心筹备,2019年7月1日,临沂市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补充医保政策正式实施,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后,剩余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障基金”全额承担。而且“补充医疗保障基金”实行“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即时结算,不需垫付资金,减轻了家庭的医疗负担。临沂成为全省首个设立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补充医疗保障基金”的市。
临沂市多方筹措“补充医疗保障基金”,主要从各级财政经费、党费中列支,不占用全市参保群众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分年筹集、分级管理。每年底,各县区(开发区)和有关中直部门单位根据上年度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负担情况,按照财政经费占60%、党费占40%的比例确定下一年度本级“补充医疗保障基金”筹集总额,筹集资金由本级医疗保障部门开设专户进行管理,当年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资金兜底。
“让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第一时间享受到特别医保待遇,我们责无旁贷!”为此,市委组织部、市医保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做好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个人信息采集、信息完善确认等工作,对符合规定的人员及时进行了身份标识维护,并上门为老人逐一发放了《临沂市特别医疗保障待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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