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巧工作法”为道路交通事故 案件审判提质增效 ◎ 兰山区人民法院
王丽是兰山区人民法院驻交警二大队法官工作室主审法官,主要负责审理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自2015年10月以来,她在反复实践摸索下,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十巧工作法”。采用这一方法,王丽法官工作室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和效果,办案周期缩短了40多天,其中2019年服判息诉率和自动履行率均超过98%。
具体内容如下:
巧引导——制定详细的举证指导、各项损失的计算方法明白纸。诉前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提前引导当事人理性诉求,减轻疑惑心理,做到心中有底、合理预期,便于立案后调解、庭审的顺利进行。
巧保全——在实施财产保全的过程中向当事人释明法理,增进与当事人的互相信任,为此后的调解工作打好基础。
巧立案——针对交通事故案件特点制定立案信息调查表,明确肇事车辆信息、保险信息、医疗费垫付等情况,便于法官自立案伊始就对整个案件形成清晰的掌控和预判。
巧对接——坚持不重复调解、不增加当事人负担的原则。一是立案前委派调解:对前来立案并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通过诉调对接系统将案件委派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转入诉讼;二是立案后委托调解:对立案后表达出调解意愿的当事人,由工作人员引导其选择委托调解,调解委完成调解并当场过付的,经当事人同意后不再进行司法确认。
巧送达——建立交通事故案件微信群,实现原、被告“指尖交流”,通过微信群帮助当事人完成庭前证据交换。对作为被告的保险公司,直接利用微信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巧分流——在工作室内部推进繁简分流。全部案件均由法官助理召开庭前会议并进行调解,可化解近50%的案件,未化解的案件也通过庭前会议明确了争议焦点,为庭审“瘦身”。
巧排期——对被告是同一家保险公司的案件予以集中排期调解、开庭,方便其代理人前来应诉。
巧调解——对无保险、无保全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尽可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达到被告当场履行的效果。大力推广“道交一体化平台”应用,保障当事人权益快速实现,同时也减轻执行工作压力。
巧庭审——对未治疗终结、无法做法医鉴定的案件进行分段处理,先行调处医疗费,避免审限拖延。同时邀请保险公司医师参审,便于其当庭查看原告伤情,避免不必要的重新鉴定申请。
巧过付——要求原告在立案时提交账号确认书,案件审理完毕后,赔偿款直接通过过付款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过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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